疾病百科 >>所属分类 >> 传染科   

标签: 暂无标签

顶[0]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目录

[显示全部]

口蹄病的简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口蹄病,又叫阿夫他热;属传染科类疾病;常发于皮肤等部位;该病无传染性且不在医保范围。
  口蹄病(Foot and Mouth Disease)又称阿夫他热,是一种侵犯牛、羊、猪等有蹄类家畜的病毒性烈性传染病。对家畜危害甚大。偶而传染给人,使人发病。根据有接触患病家畜病史。手足口腔出现水疱、溃疡及发热等症状,可以诊断。

口蹄病的病因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病是柯萨奇A组病毒所致,有人认为与O型病毒、C型病毒有关,均属小RNA病毒。由于人直接与患病家畜接触或通过挤奶时,病毒通过微小伤口进入人体而发病,偶而通过牛奶、牛油等食品感染发病。人与人之间一般不易互相传染。

口蹄病的症状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有接触患病家畜病史。手足口腔出现水疱、溃疡及发热等症状,可以诊断。有条件可做水疱液病毒分离,血清检出特殊补体及中和抗体,即可确诊。

  潜伏期为2~10天。开始病人发热、头痛、全身不适、呕吐,口腔粘膜充血,口部感到发烧、发干。2~3天后,于口腔粘膜、鼻粘膜、舌唇、掌跖及指间皮肤出现水疱,此时体温降为正常。皮疹逐渐增大或融合成大疱。疱液透明或混浊。疱破形成浅溃疡。附近淋巴结肿大。婴幼儿病情比成人重。病程一周。病程短,很快恢复,不留痕迹,也不引起并发症和死亡现象。

口蹄病的检查编辑本段回目录

  组织病理:皮肤粘膜深层有限局性水疱,在其邻近的细胞中有细胞核内包涵体。根据有接触病畜,手、足、口腔发生水疱、溃疡,以及中等度发热等症状可作出临床诊断,由水疱中培养出病毒或血清中检查出特殊的补体结合及中和抗体即可确诊。

口蹄病的鉴别编辑本段回目录

  应与手足口病相鉴别:手足口病主要是由肠道病毒引起,4岁以下易得。夏秋之交都有发病,9月是高峰期。典型的起病过程是中等热度发热(体温在39℃以下),进而出现咽痛,幼儿表现为流口水、拒食,嗓子里还有一些小水泡。没有并发症的患儿,一周左右即可痊愈。少数患儿有神经系统症状,并发无菌性脑膜炎和皮肤继发感染,极少有后遗症。

口蹄病的注意事项编辑本段回目录

  1.预防:

  对患病家畜要隔离并及时治疗。病人应卧床休息,多饮水,保持口腔清洁。全身症状明显时给予抗生素及对症治疗。

  1)在口蹄病流行时减少到人多的地方。

  2)保持空气流通。

  3)饭前、如厕后及理完婴孩的尿片或其他秽物后应彻底洗手。

  4)咳嗽或打喷嚏时应掩盖鼻口。

  小朋友的玩具或用具如被飞沬沾污亦应清洗乾净。

口蹄病的食疗方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1.饮食注意事项:

  吃易消化食物。

  备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细请咨询医生

口蹄病的中医治疗方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1. 中医偏方:

  1)中药:牛黄解毒丸和连翘败毒丸。

  2)牛黄解毒丸:

  功能主治:苦寒辛凉,清热解毒。用于头晕目赤,咽干咳嗽,风火牙痛,大便秘结,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等。

  3)连翘败毒丸:

  功能主治:本方系清热解毒,疏风散结、消肿止痛之剂。主治疮疖溃烂、丹毒、疱疹、疥癣痛痒等证。用于初起局部红肿热痛,伴全身恶寒发热,继之肿胀,根盘收束,有脓头或无脓头,易成脓,易破溃,尿赤便结,身体壮实;一侧或两侧耳下腮部漫肿疼痛,边界不清,皮色不变,终不化脓,伴有恶寒发热,或高热;耳下肿胀疼痛,继之皮色红赤化脓,发热较高,常有恶寒或寒战,脓从口颊内部流出脓液;头面红,肿大如斗,或夹有水泡渗出,伴憎寒壮热;表皮水疱、脓疱,皮色黄白相兼或红赤,或疼痛,搔破有脓、水溢出等证。西医诊断之疖、蜂窝组织炎、急性淋巴结炎、流行性腮腺炎、化脓性腮腺炎、颜面丹毒、天疱疮、脓疱疮、渗出性皮肤病用本剂。

口蹄病的西医治疗方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全身症状明显时给予抗生素及对症治疗。

口蹄病的护理编辑本段回目录

  1 心理护理 由于近年西安地区对“口蹄疫”传闻很多,谣传说曾有人患“口蹄疫”而烂掉了手、足及嘴唇.因此患儿父母很紧张,而患儿因口腔疱疹及溃疡面灼痛,表情痛苦,有恶心、不能进食,患儿父母不敢让患儿进食.为此,我们向患儿家属耐心解释,说明此病为一种自限性疾病,取得患儿家长的信任,消除紧张心理.

  2 一般护理 ①隔离:呼吸道及接触隔离2~3 d,最长6~7 d;②密切观察疱疹变化:疱疹破溃后用30 g·L-1的龙胆紫涂敷,如大面积破溃以30 mL·L-1的过氧化氢溶液清洗溃疡面,患儿指甲不易过长,以防抓破水泡发生感染;③口腔病变:处以0.1 g·L-1过锰酸钾或30 g·L-1碳酸氢钠溶液漱口2~3次/日,以保持清洁,预防继发感染;④发热期间卧床休息:给予易消化流质或半流质饮食,并供给充足的水分,避免剌激性食物,必要时给予静脉输液.

口蹄病的并发症编辑本段回目录

  常见的并发症有:

  1.形成溃疡:溃疡为真皮或皮肤深层织的破坏所致的缺损,愈后有保痕,此点与糜烂不同。溃疡为继发损害,凡是皮肤损伤,感染或结节破溃达一定深度的损害可导致溃疡的发生。

  2.感染:医学上的感染,是指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体侵入人体所引起的局部组织和全身性炎症反应。反复感染即指反复经常性感染。导致反复感染原因很多,其中包括非免疫因素(如皮肤黏膜屏障损伤)和免疫性原因。现代医学认为,反复感染与免疫因素的相关性是个十分复杂的课题。

  3.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口蹄疫的并发症常是在患部组织上出现细菌性的化脓-坏死过程。有时表现为多层状的化脓性皮炎或部分角质壳的剥离,腱鞘炎,乳腺炎和胃肠炎等。病期延长者可出现心脏病、内分泌病(胰腺、肾上腺等疾患)和不育症。一般这类动物最终由于生产能力低下而被淘汰。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口蹄疫 下一篇可拉明中毒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词条信息

admin
admi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