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胆中毒,属急诊科、肾内科类疾病;常发于全身等部位;该病无传染性且不在医保范围。
鱼胆中毒是指食鱼胆而引起的一种急性中毒。日常吃的青鱼、草鱼、鲤鱼、鲢鱼以及绍鱼等,其鱼胆都有一定的毒性。鱼胆的毒性主要为胆汁成分对人体细胞的损害作用及所含组织胺类物质的致敏作用。鱼胆不论生食或熟食,都可以引起中毒,中毒量与鱼胆的胆汁多少有关。
鱼胆汁中含有鱼胆毒素如组胺类、氰化物及胆酸等物质、生食、熟食均有毒性。有人用生吞鱼胆来治疗眼病、高血压或慢性支气管炎等,因为民间认为鱼胆有、清热、解毒、明目作用。中毒原因多为过于相信鱼胆的药理作用而食用,因而引起急性鱼胆中毒。鱼胆中毒是比较特殊的中毒现象,成人食用1.5kg重的鱼胆就可以引起不同程度的中毒。按南京中医学院编著的中药学规定,青鱼胆用量为1~2.5g,但一般大鱼胆即使半个也远远超过此量。小儿服2个,大人服8~13个可致死亡。
起病较急,多在服鱼胆后1~3小时发病。鱼胆中毒后主要经过5期:
潜伏期:约2-5d;胃肠炎期: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呕吐较重,多者每日可达30次以上,吐出食物甚至胆汁,有时可带血。腹痛多为阵发,位在上腹部,并不太重。腹泻较轻,呈不消化便。
假愈期:上述胃肠炎症状,常在一日内自愈,患者此时并无不适或仅有轻微乏力、纳差;肝、肾、心损害。
恢复期:患者不但有胃肠炎、肝损害等,尤为突出的是急性少尿型肾衰,鱼胆中毒无特效解毒剂,主要是对症治疗。
尸检主要表现为胃及空肠上段粘膜水肿、出血、肝细胞混浊肿胀及变性,肾小管变性、坏死,肾乳头及肾盂出血。心、肺、脑均有水肿。
对一般病例的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对难以确定诊断、需要排除合并其他病变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和“C”。
1、血常规、尿常规。
2、心电图检查。
3、肝功能、肾功能检查。
因中毒发病的早期有剧烈腹痛、呕吐、黄疸,所以要注意与胆石症鉴别。
预防
本病目前无特殊解毒药物,应重在预防,得病后采取综合治疗,治疗重点在于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早期透析治疗。告诫人们应避免生食鱼胆,得病后应尽快到医院诊治。
我国一些地区民间常有吞服鱼胆治疗治疗某些疾病的习惯,认为有“清热解毒”、“明目”、“止咳平喘”等功能。因此,应向群众宣传鱼胆有毒的知识及危害性,不要滥吞食鱼胆治疗某些疾病。
1.鱼胆中毒食疗方:
1).要求一般食物即可,少用油煎,刺激性食物.补充些蔬菜水果,多喝水很有必要的,进行户外运动,增加抵抗力,还有注意保暖.
2).银花、生甘草、苏叶、积实、厚朴、半夏、陈皮。
3).黄疸尿少者可用大黄、桅子、茅根、黄柏、茵陈、泽泻等以清热凉血,利水退黄。
中药治疗:
1)银花、生甘草、苏叶、积实、厚朴、半夏、陈皮。
2)黄疸尿少者可用大黄、桅子、茅根、黄柏、茵陈、泽泻等以清热凉血,利水退黄。
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主要是中毒的一般治疗及对症治疗。主要针对临床症状、体征以及肝、肾功能损害作出相应治疗。
1、病人发病后就趁早,主要为急性胃肠炎症状,未出现肝、肾功能损害,则以抗炎,保持水、电解质平衡,纠正脱水、酸中毒处理,改善营养状况及其他对症治疗。予甲基强的松龙80mg静滴1次/d予奥美拉唑抑制胃酸分泌,保护胃黏膜以预防和治疗上消化道出血。
2、有黄疸、肝区叩痛及肝功能损害者,给予清肝、利胆、护肝治疗。保护肝肾功能口服或静脉注射葡萄糖肝泰乐及大量维生素C等保肝药物。
3、有少尿、无尿、浮肿、腹水及肾功能损害明显者,在支持对症治疗的同时,采用结肠透析及腹膜透析,直到症状消失,肾功能恢复正常为止。重症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4、鱼胆中毒抢救成功的关键在于对严重并发症的积极处理,维护脏器功能,防止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是治疗成功的关键急性肾衰是其常见严重并发症之一。
5、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抢救各种急性重度中毒,可清除血液中脂溶性及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毒物,可超滤脱水,纠正水电解质酸硷失衡,对于维持生命体征及机体内环境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少尿、血尿、蛋白尿、腰痛等泌尿系统症状。
2、可出现肝大、急性胰腺炎、黄疸、肝区压痛、颜面浮肿。
3、血肌酐、血尿素氮升高。
4、尿常规正常。
5、血肌酐、尿素氮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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