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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宁中毒的简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奎宁中毒,属急诊科、儿科类疾病;常发于全身等部位;该病无传染性且不在医保范围。
  小儿奎宁中毒(quinine poisoning)多因用量过大或特异质引起,静脉注射过快或药液浓度过度可致休克。孕妇应用大剂量奎宁,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或新生儿中毒。复方奎宁注射液内含盐酸奎宁0.136g和小量的咖啡因及乌拉坦,对特异体质的小儿可因奎宁导致过敏反应及休克。

奎宁中毒的病因编辑本段回目录

  过量服用奎宁药物,引起中毒症状。

奎宁中毒的症状编辑本段回目录

  奎宁中毒累及胃肠道、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皮肤等。并对多种酶的活性有阻抑作用。听觉和视觉障碍比较明显。临床表现主要是头痛、眩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出汗、视觉障碍如视物模糊、色觉混乱、畏光、复视、夜盲、瞳孔散大、失明,听觉障碍如耳鸣、幻听、听力减退等。或有皮肤发红、皮疹、瘙痒、哮喘、血管神经性水肿,偶见过敏性休克。重症中毒常有寒战、体温升高或下降、心律失常、兴奋、谵妄、肌肉抽搐、惊厥、昏迷,终因呼吸麻痹及循环衰竭而死亡。此外,可有肝、肾损害,溶血,低凝血酶原血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奎宁中毒的检查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病是急性中毒,出现中毒症状后应立即中毒后用3%-5%鞣酸溶液或1:2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内服鞣酸及0.5%活性炭混悬液,并行导泻。等病情稳定后再做常规检查。

奎宁中毒的鉴别编辑本段回目录

  与其他抗疟疾药物中毒相鉴别,包括氯喹、乙胺嘧啶中毒。

  氯喹氯喹临床表现中毒时表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眩晕、失眼、四肢麻木、视力障碍、肌肉纤维颤动及精错乱、低血压、心电图可有T波平坦,Q-T间期延长或S-T段升高尚可发生粒性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严重者可发生昏迷、休克、呼吸抑制及心搏骤停。

  临床表现服药后一般1/2-6小时出现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胃部烧约感,腹痛、口渴、头晕、头痛、烦躁不安、视力模糊、心悸,严重中毒病例可有高热、呼吸急促,惊厥、瞳孔散大、迅速昏迷,并可发生呼吸,循环衰竭。

奎宁中毒的注意事项编辑本段回目录

  严格遵守奎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剂量。

奎宁中毒的食疗方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1.在口服中毒后,可用浓盐水或淡肥皂水催吐。

奎宁中毒的中医治疗方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1.中医处理

  催吐

  首先应用最简单的方法,即用手指、匙柄、压舌板、筷子、羽毛等钝物刺激咽后壁,引起反射性呕吐。也可用2~4%盐水或淡肥皂水催吐。必要时可用0,5~1%硫酸铜25~50ml灌服。中枢反射性催吐剂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如不能灌服催吐液者可用阿朴吗啡,成人5mg,5岁以上儿童1mg,皮下注射,5~10分钟可出现呕吐,但有休克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及吗啡中毒者禁用,已发生呕吐的病人应多次饮清水或盐水使其反复呕吐,达到洗胃的目的。

  洗胃

  患者可取坐位,昏迷患者取平卧头侧位。假牙应取下。极度烦燥者可酌情给予镇静剂。一般使用洗胃管,昏迷患者及儿童可用普通胃管,出口端连接注射器后反复注液及抽吸,或连接在胃肠减压器上。胃管前端涂以石腊油润滑,经口腔(普通胃管可经鼻腔)插入。成人一般插入深度45~50cm。插入时如病人出现咳嗽或紫绀,可能误入气管,须迅速拔出重插。插入后应首先确定管子是否在胃内。可先用注射器抽取,如见到胃内容物,则在胃中。亦可用注射器向胃内决速注入少量空气,同时在剑突下听诊可闻到气泡声,也可确定在胃内。胃管入胃后应尽量先将胃内容物抽出,再行洗胃。洗胃时每次注入液体以200~300m1为宜,过多则易将奎宁驱入肠内。洗胃应彻底,至洗出液完全清澈为止。对腐蚀性毒物,用洗胃软管,宜先灌入牛奶或蛋清,洗液量适当减少,洗胃后留置一合适胃管用于减压及观察消化道情况。

  2.其他处理办法

  导泻

  在催吐或彻底洗胃后,可由胃管注入或口服泻剂,使已进入肠腔的毒物迅速排出。常用泻剂为50%硫酸镁50ml(具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的毒物中毒者忌用)或硫酸钠10/u15g溶于100ml水中。’体质极度衰弱者、。已有严重脱水患者及强腐蚀性毒物中毒者及孕妇禁用导泻。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详细请咨询医生)

奎宁中毒的西医治疗方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口服中毒者立即催吐并选用0.5%~1%鞣酸溶液、0.5%药用炭悬液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等洗胃,盐类泻药导泻,静脉输液促进排泄;肾功能正常时,酌用氯化铵酸化尿液,可以加速奎宁排出。严重中毒应用透析疗法。由于视觉障碍的原因是视网膜血管强烈收缩,致使视网膜缺血、水肿、甚至发生视神经萎缩,神经细胞可能发生变性,在急性黑朦时期需应用血管扩张剂治疗,如吸入亚硝酸异戊酯,或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片,口服或注射烟酸等。静注亚硝酸钠可收到良好效果。对残留视力障碍,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星状神经节阻滞对治疗弱视有效,亦可应用维生素B1及罂粟碱等,或用乙酰甲胆碱,每次0.1~0.4mg/kg,皮下或肌内注射。一般的过敏反应应用抗组织胺药物或肾上腺皮质激素等。

奎宁中毒的护理编辑本段回目录

  孕妇禁用,奎宁有催产作用,本品可通过胎盘,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及中枢神经系统、四肢的先天缺损。哺乳期妇女慎用。

  对于哮喘病人、心房颤动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重症肌无力、视神经炎患者均应慎用。

  心肌病及孕妇禁用.用奎宁治疗脑性疟疾是危险的,对奎宁过敏者用此药有危险性。

奎宁中毒的并发症编辑本段回目录

  ①奎宁每日用量超过 1g或连用较久,常致金鸡纳反应,此与水杨酸反应大致相似,有耳鸣、头痛、恶心、呕吐,视力听力减退等症状,严重者产生暂时性耳聋,停药后常可恢复;②24小时内剂量大干4g时,可直接损害神经组织并收缩视网膜血管,出现视野缩小、复视、弱视等;③大剂量中毒时,除上述反应加重外,由于抑制心肌、扩张外周血管而致血压骤降、呼吸变慢变浅、发热、烦躁、谗妄等,多死于呼吸麻痹;④奎宁致死量约 8g;⑤少数病人对奎宁高度敏感,小量即可引起严重金鸡纳反应;⑥少数恶性疟患者使用小量奎宁可发生急性溶血(黑尿热)致死;⑦奎宁还可引起皮疹、瘙痒、哮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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